隱私權政策
PRIVACY POLICY台灣捷時雅邁科(股)有限公司(以下稱 「本公司」)認識到在先進的資訊和通訊社會中保護個人資訊(包括特定的個人資訊)的重要性,承諾實施以下隱私政策,以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其他有關保護個人資訊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指導方針。
1. 個人資訊的取得
本公司將以合法、公平的方式獲取個人資訊,並在必要的範圍內達成既定的使用目的。
2. 個人資訊的使用及使用基礎
本公司將在獲得當事人同意或履行合約所需的情況下,將取得的個人資訊用於下列目的。- (1) 接收客戶的產品和服務申請,並提供這些服務。
- (2) 用於履行客戶與本集團之間的合約。
- (3) 回覆客戶的各種詢問。
- (4) 向客戶提供本集團的產品和服務資訊。
3. 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訊
除下列情況外,本公司不會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本集團管理的個人資訊。- (1) 事先取得當事人同意時。
- (2) 對與本公司已簽訂保密協定之委託廠商揭露或提供時,僅限於上述第2項規定之使用目的所必要者。
- (3)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得揭露或提供時。
4. 個人資訊的管理等
- (1) 本公司應建立妥善管理個人資訊的組織與制度,確保所有主管及員工熟悉並執行本政策及相關規定,並致力於在日常工作中妥善處理個人資訊。
- (2) 本公司由特定部門的管理人員,負責監督個人資訊的保護和管理,明確該管理人員的職責。
- (3) 本公司應採取適當的資訊安全措施,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電腦病毒等,以防止本集團所管理的個人資訊遭受損害、遺失、破壞、竄改或洩漏。
- (4) 本公司管理的個人資訊的處理若委託第三者,將對委託者進行嚴格的管理和監督。
5. 個人資料的保留期限
當法律規定的保留期限已過,或不再需要將該資訊用於上述第 2 段所述目的時,本公司將立即刪除相關個人資訊。
6. 披露、更正、暫停使用、刪除等請求
對於本公司保留的個人資料的揭露、更正、停止使用、刪除等請求,或當事人的申訴,本公司將依據法律及本公司所制定的程序作出適當的回應。 也可以向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或其他監督機構提出有關處理個人資料的申訴。
7. 持續改善個人資料保護工作
本公司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指導方針,並持續改善本政策及個人資料保護措施。 如欲提出上述第6段所述的要求等,以及有關本公司處理個人資料的諮詢,或聯絡個人資料管理負責人,請聯絡以下單位。
台灣捷時雅邁科股份有限公司 人事總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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